(飞院计发〔2018〕7号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学校人才培养体系,实现全员育人目标,充分发挥专任教师在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助学、导学、督学作用,强化教师教书育人功能的发挥,加强学生个性化专业指导,促进学生专业素养和技能的提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以及学校《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人才培养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班导师制是将班主任和导师制度相结合,依托专任教师对大学生思想品德、专业学习、综合素质和个性发展等方面进行个别指导的一种教育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举措。班导师是学院人才培养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学院加强学生学风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大学生专业学习、专业技能培养、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和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的重要指导者,对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发挥重要作用。
第三条 各科室要把聘请班导师作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举措, 高度重视聘请班导师工作,充分发挥班导师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 增强爱国主义情怀和民族自豪感, 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 为学生走向社会、走好人生道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章 任职条件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班导师的任职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责任心强、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爱学生教育工作。
2.我院专任教师或具有较强专业能力的管理岗位教师。
3.具有相关专业知识背景,能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指导。
4.熟悉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熟悉学校和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熟悉学生相关专业的建设理念、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和教学环节。
第五条 班导师主要工作职责
围绕大学生成长成才,深入班级,了解和掌握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情况。一、二年级班导师重点指导学生培养专业兴趣,掌握专业学习办法、学习规律。三、四年级班导师重点指导学生就业、学业深造方面给予帮助和指导。
1.思想品德指导。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诚信教育,对学生思想品德进行正确引导,努力使其既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又有高尚的人格。作为党员的导师应主动承担所指导学生的入党联系人,做好言传身教。
2.学风建设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树立专业思想,指导学生选课,安排好学习计划和进程。
3.学业课程指导。组织开展学习方法交流、学业预警和评估工作。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上进,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效率。在班级建立各种学习小组,培养其学习兴趣和学习氛围,对学生进行课程学习辅导。指导班级开展专题报告和讲座、学习经验交流等活动。
4.科研实践指导。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的技能。对高年级学生重点是培养其科研动手能力。在班导师自己主持的研究项目中,让学生帮助收集资料,写综述报告,提高其写作和分析问题的能力。指导相关学生的毕业设计。
5.职业规划指导。对学生进行就业形势和择业观教育,帮助学生进行成才设计和职业策划,指导学生择业、求职和就业工作。
6.加强沟通交流。班导师在每周到课堂、教室与学生交流不少于1次。与辅导员在工作中保持密切联系,互通信息,形成“教书育人”和“管理育人”同频共振。在学生受到学籍处理时,应积极做好学业帮扶并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向学院领导做汇报,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 聘任办法
第六条 根据班导师的任职条件,结合学生班级对应的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学院内部聘任班导师。每个行政班级一般配备1名班导师。
第七条 班导师的聘任采取教师本人自愿申请和学院选聘相结合的方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通过后实施聘任。
第八条 班导师的任期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中途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动,须由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核调整。
第四章 管理与考核
第九条 学院负责对班导师所带班级学生的学风督查和学习效果评估。学院教学督导组具体承担班导师的选聘、培训、指导、监督、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 每学期初,班导师须结合工作职责向学院教学督导组提交学期工作方案和专项工作计划,由学院分管教学行政领导牵头负责审核。班导师在开展工作过程中,应认真填写《班导师工作手册》。学院每学期开展至少两次班导师工作检查。
第十一条 学期结束,由学院教学督导组牵头对班导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以学期为限,由学院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的内容包括:班导师责任心、班级学生学风主要指标情况、班级学习成绩排名、班级进步幅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班导师自评和学生评议等。
第十二条 班导师考核成绩由学生评议和学院考核两部分组成。其中学生评议占40%,学院考核占60%。
第十三条 班导师考核基本流程
1.自我总结。班导师于每学期结束后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并填写《班导师工作手册》一并提交学院教学督导组。
2.学生评价。学院教学督导组对其指导的全体学生按照《计算机学院班导师学生评议表》(附件1)内容,组织开展评议。
3.学院考核。学院教学督导组根据《计算机学院班导师督导组考核表》(附件2)的内容,对其学期工作进行考核,并将有关考核和学生评议情况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4.汇总公示。学院教学督导组根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的班导师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十四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 分)和不合格(60 分以下)四个等级。考核结果记入教师本人业务档案,并作为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的重要指标。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班导师,学院不再续聘,同时按学院教师职称评定和评奖评优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工作考核为不合格:
1.在师生中散布不当言论,影响校园和社会安定言论,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不能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造成不良影响的;
3.有违师德、有损教师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5.对学生中的违纪行为隐瞒不报、故意包庇或纵容学生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计算机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计算机学院
2018年6月6日
附件1:
计算机学院班导师学生评议表
班导师: 指导班级: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评议项目 |
评议指标 |
得分数(每一项写出具体分值) |
9-10 (优) |
8 (良) |
7 (中) |
6 (合格) |
≤5 (差) |
1.学风建设 (30分) |
1.1 熟悉学生的专业培养方案,认真做好学生选课指导;(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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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督促学生按时上课,独立完成作业、组织做好考前复习、教育自觉遵守考试纪律;(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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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做好学生英语等级考试指导,重视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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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业教育 (20 分) |
2.1 指导学生科学认识所学专业,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及方向,培养学生专业学习兴趣;(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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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根据学生兴趣特点,引导学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及学业发展计划;(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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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创新素质 培养(20 分) |
3.1 积极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竞赛活动等,成绩突出;(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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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指导学生参加专业实习实训、科学研究、各类科技竞赛及社会实践活动;(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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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流与沟通 (30 分) |
4.1 深入课堂,详细了解课堂纪律、出勤情况及学生学习状况(每周至少一次);(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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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谈心,掌握学生的生活状况和思想状况;(每周至少一次);(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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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经常与学生接触交流,定期召开学生班级会议,及时解决学生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每月至少一次)。(1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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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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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班导师的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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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计算机学院班导师督导组考核表
班导师: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编号 |
考核指标 |
得分数(每一项写出具体分值) |
1 |
工作责任心强、作风正、能力强、素质高、受学生欢迎和敬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无重大事故; (20 分) |
18-20 (优) |
16-17 (良) |
14-15 (中) |
12-13 (合格) |
≤11(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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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学风建设效果好:学生课堂出勤率高,纪律好; 补考、重修率低;考试违纪率低;英语4级过级率高;(以本年级平均水平为参照)(20 分) |
18-20 (优) |
16-17 (良) |
14-15 (中) |
12-13 (合格) |
≤11(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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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和创新技能培养效果明显,各 类科技文化活动参与面广,获奖率高;(以本年级 平均水平为参照)(20 分) |
18-20 (优) |
16-17 (良) |
14-15 (中) |
12-13 (合格) |
≤11(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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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主动配合协助辅导员开展工作效果好,如评优评 奖,组建、培养班团干部,帮助有困难的同学等; (20 分) |
18-20 (优) |
16-17 (良) |
14-15 (中) |
12-13 (合格) |
≤11(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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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学期初有工作计划,期末有工作总结,日常工作 有记录。提交的总结报告条理清楚,内容能详实 反映导学、督学、助学效果。(20 分) |
18-20 (优) |
16-17 (良) |
14-15 (中) |
12-13 (合格) |
≤11(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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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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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合计*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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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班导师工作的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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