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现将2026年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以下简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院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治学严谨,师德师风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2)学科视野开阔,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男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人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学院青年拔尖人才项目按基础科学研究、工程应用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三类实施培育,其科研业绩要求分别如下:
基础科学研究和工程应用研究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近5年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中2项及以上,含1项必备选项:
1.主持完成或在研国家基金项目1项及以上(必备选项);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二区(中科院分区)或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类期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3.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3项及以上;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省部级一等奖参与或二等奖排前5或三等奖排前3;国家级奖证书持有者)1项。获奖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报人近5年科研成果须满足以下条件中2项及以上,含1项必备选项:
1.主持完成或在研国家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省级政务调研课题、省级社科基金项目、省级科技计划社科类项目1项及以上(必备选项);
2.在本学科领域内以第一作者发表SCI一区/二区(中科院分区)、SSCI一区/二区(中科院分区)、CSSCI(不含扩展版)收录期刊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3.主编一级出版社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及以上,一级出版社为全国百佳出版社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出版社;
4.作为第一作者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1项及以上;或被国家各部委、省级党委、政府、人大相关文件正式采纳1项及以上(须由采纳单位出具有效证明);
5.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省部级一等奖参与或二等奖排前5或三等奖排前3;国家级奖证书持有者)1项。获奖单位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二、申报范围
面向全校教职工。
三、评审程序及资助方式
学院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的评审程序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批准立项,立项流程按照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立项流程进行。学院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实行限额资助,建设期限为三年,由学院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分年度给予资助。培育计划入选者应严格执行学院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核算,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四、相关要求
学院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中期和建设期满后,由科研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进行结项验收。
1.项目资助周期为三年,项目经费按照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管理办法管理。
2.每人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资助次数限1次,青年拔尖人才项目不设项目组成员。
3.已承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超过结题期限或未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报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需报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项目申请表》1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装订成册附申请表后。同时报送申请表和证明材料电子稿到科研处项目科邮箱cafucxmk@126.com。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中填报的论文及检索报告(只附第一作者论文检索报告)、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申请表模板见附件。
六、申报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4日18:00
联系人:科研处科技项目管理科,桑文军,0838-5182031
科研处
2025年12月15日